專利權的有效日期起算
專利權的開始日為公告日那天起算,到期日則是從是申請日起算,發明專利20年、新型專利10年、設計專利15年屆滿到期。
專利權期間一旦屆滿,就成為公共財,任何人都可以使用。
專利權的維持
核准的專利權需每年繳交專利年費,專利年費為了維持專利權存在,需按時繳納以免到期消滅,可以一年一年繳納,但也可以一次多繳幾年。
專利年費的繳納期限,第一年的年費因為是跟證書費用一同繳納,可以於審定書(或處分書)送達後3個月內繳納之外,第2年開始,需要在屆滿前繳納,例如:取得專利權的公告日為民國111年6月1日,第2年年費就必須要在民國112年5月31日以前完成繳納,以此類推。
專利相關費用可參考智慧局發布的專利規費清單。
委由立群辦理的專利商標案件,都會為您管理案件繳款期限,以免造成專利權、商標權繳費期限到期,因未繳費而消滅。